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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工地勞動關系仲裁有哪些相關規定?

法律分析:工地工人壹般與包工頭簽訂勞動合同,是勞動關系的證明,具有法律效力。有了勞動關系,工作單位和職工才能行使各自的權利和義務。勞動關系壹般是有償雇傭關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壹條負責本轄區的勞動爭議管轄。勞動爭議由勞動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雙方當事人向勞動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的,由勞動合同履行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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