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強制保險免責條款的效力

強制保險免責條款的效力

法律解析:駕駛人未取得駕駛資格發生交通事故的,保險公司應當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內先行墊付搶救費用,並有權向傷者追償。沒有規定未取得駕駛資格的駕駛人可以免除保險公司的保險責任。

法律依據:《機動車交通事故強制責任保險條例》第二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保險公司應當在機動車交通事故強制責任保險的責任限額內先行支付搶救費用,並有權向受害人追償:

(壹)駕駛人未取得駕駛資格或者醉酒的;

(二)事故期間被保險機動車被盜的;

(3)被保險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壹,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給受害人造成財產損失的,保險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

  • 上一篇:有王法嗎?下壹句
  • 下一篇:老板打員工的法律程序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