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克婚姻法規定了雙重姓氏制度:女性可以選擇保留自己的姓氏,也可以選擇加上丈夫的姓氏成為雙重姓氏。這壹制度被廣泛認為是對性別平等和自由選擇的壹種尊重。
實行雙姓制對女性有很多好處。首先,女性可以保留自己的姓氏,這意味著她們可以保持自己的身份和獨立性。其次,女性可以選擇加上丈夫的姓氏,這意味著她們可以表達對家庭和婚姻的承諾和忠誠,而不會失去自己的身份和獨立性。
簡而言之,捷克女孩結婚後可以選擇丈夫的姓,名字可以是自己的名字,也可以是丈夫的姓加上自己的名字。這種做法被稱為雙姓制。雙姓制是對性別平等和自由選擇的壹種尊重,對女性有很多好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