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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解除通知有效送達的法律規定

法律分析:解除合同通知書壹經送達被告即生效。被告在法定期限內未提起訴訟或者未提起仲裁,在訴訟中未認定原告有權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六條合同解除後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已經履行的,根據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當事人可以請求恢復原狀或者采取其他補救措施,並有權要求賠償損失。因違約而解除合同的,債權人可以要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主合同終止後,保證人對債務人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仍應承擔保證責任,但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五百六十七條合同權利義務的終止,不影響合同中結算和清算條款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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