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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如何提出的?

歷史上第壹次提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史記》記載,公元前522年左右,波斯集中討論政治形式選擇時,三派分別主張采用民主政治、貴族政治和民主政治,三派意見各執壹詞,互不相讓。在壹場激烈的爭論中,壹位名叫歐塔涅斯的波斯人說:“人治的好處在於它最好的名聲,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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