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 65438+2月26日,國務院頒布《廣告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1)中國大陸
1995 2月1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正式頒布實施。
1995 65438+2月20日,國家工商總局頒布《煙草廣告管理暫行辦法》。
我國將從2011 1起全面禁止煙草廣告及相關促銷贊助活動。我國現行的《廣告法》、《煙草廣告管理暫行條例》等相關規定,對煙草廣告的管理是“有限禁止”,即只禁止在廣播、電影、電視、報紙、雜誌等五類媒體和影劇院、候車室、會議室、運動場等四類場所直接發布煙草廣告,而不禁止網絡、戶外場所等廣告。此外,我國立法並不禁止煙草品牌延伸和品牌享受,允許煙草公司樹立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