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賠償的法律依據如下:
1.自然人的人身權益受到侵害,造成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害人有權請求精神損害賠償。
2.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對自然人具有人身意義的特定對象造成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精神損害賠償。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183條
對自然人人身權益的侵害造成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害人有權請求精神損害賠償。
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對自然人具有人身意義的特定對象造成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精神損害賠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165條
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依照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