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對於那些惡劣的流氓行為,不足以構成犯罪的,采取勞動教養的方式。這種方法有效地遏制了“道德犯罪”的行為,起到了良好的凈化社會風氣的作用。
但現在法律專家提出壹種觀點,認為為了依法治國,由國家立法確立勞動教養制度似乎是違法的。有些人認為勞教制度本身就是踐踏正義和人權,不知道他們在想什麽。從其人權上約束這種流氓行為是否違反正義?所以現在不道德行為猖獗,好人怕壞人。這應該是尊重司法的結果。
這種方法在現實中確實被濫用,但真正需要加強依法治國教育和約束的是這種濫用,而不是勞教制度。
拜托,另類的觀點不能算正統的“專業”觀點,我也知道不能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