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就業歧視是否違反勞動法律法規?

就業歧視是否違反勞動法律法規?

《就業促進法》第三條規定,勞動者依法享有平等就業和自主擇業的權利。勞動者不因民族、種族、性別、宗教信仰而受歧視。

根據上述規定,該通知已經涉嫌歧視,屬於違法行為,很可能是嘩眾取寵。

此前,2019年,浙江某公司在應聘“法律專員”職位時,以“河南人”為由拒絕錄用閆某某,最終被法院判決賠償損失10000元,並公開賠禮道歉。

判決書中的壹段話分享給妳:平等就業權是勞動者依法享有的壹項基本權利。侵犯了這種權利,就侵犯了民法領域的人格尊嚴,而人格尊嚴最重要的方面就是平等待遇。就業歧視往往讓人產生嚴重的屈辱感,對人的心理健康甚至身體健康都有傷害。

因此,如果勞動者的平等就業權受到侵害,應積極通知司法途徑維護自身權益。

  • 上一篇:澳門回歸內地可以不還賭債嗎?
  • 下一篇:變更可撤銷合同的法律後果是什麽?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