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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可撤銷合同的法律後果是什麽?

法律分析:可變更可撤銷合同的法律後果:1。可變更合同經雙方協商壹致變更後,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2.可撤銷合同被撤銷後,自始沒有法律效力。當事人因合同取得的財產應當返還,因過錯給對方造成的損失應當賠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壹百五十五條無效或者被撤銷的民事法律行為,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

第壹百五十七條民事法律行為無效、被撤銷或者被認定無效後,行為人因該行為取得的財產應當返還;無法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賠償。有過錯的壹方應當賠償對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各方都有過錯的,應當承擔各自的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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