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設立的法律援助機構組織法律援助律師,為經濟困難人員或特殊案件提供免費法律服務的壹種法律保障制度。特殊案件是指盲、聾、啞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沒有委托辯護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應當通知法律援助機構指定律師為其提供辯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