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鐵律”就是戰場意識壹定要強;警力必須充足;安全預防措施必須嚴格。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看守所條例》。
第三條看守所的任務是根據國家法律對在押罪犯實行武裝警戒,保障罪犯的安全教育和健康障礙的偵查、起訴、審判的順利進行。
第四條對看守所在押人員的監管,必須堅持嚴格警戒與教育相結合的原則,堅持依法管理、嚴格管理、科學管理、文明管理,保護在押人員的合法權益。嚴禁打罵、體罰和虐待罪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