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按高速公路規定車道行駛的處罰是:壹次記3分,並處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道路交通安全法》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處罰。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駕駛機動車不按規定車道行駛的,屬於交通違法行為。
法律客觀性: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記分管理辦法
第十壹條
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交通違法行為之壹的,記3分:
(壹)駕駛校車、公路客車、旅遊客車、七座以上載客汽車以及其他載客汽車超過核定人數20%但未達到50%的;
(二)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駕駛校車、中型客車、危險貨物運輸車以外的機動車,時速超過20%未達到50%的;
(三)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駕駛機動車不按規定車道行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