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勞動合同到期;
2、職工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3.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可以協商解除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