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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前寫的欠條離婚後有用嗎?

法律分析: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如果存在夫妻書面的、當事人自願簽字的欠款事實,離婚後即發生法律效力,可以要求債務人償還欠款。夫妻訂立借款協議,將同壹財產借給壹方用於個人經營活動或者其他個人事務的,視為雙方約定處分同壹財產的行為,可以按照借款協議辦理離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壹百四十三條對符合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壹)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2)意思表示真實;(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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