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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有趣的法律問題

1的分數。如果半夜那個立交橋下基本沒有人走,說明A應該沒有預見到自己跳下去會撞到人,所以是意外事故,B的親屬向A主張民事侵權賠償,如果立交橋下經常有人,那麽A應該預見到自己跳下去會撞到人的後果。甲過失致人死亡,乙家屬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2同分情況。如果甲方知道乙方喝不好,就應該預見到不良後果。讓乙方喝酒屬於傷害行為,應承擔過失致人死亡罪。如果B平時沒有喝醉,那就是意外,A構成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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