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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地建設的違法處理

法律分析:林業非法占用林地的建築物,必須按照法律法規的要求拆除,限期恢復林地原狀。林地是農用地,建房用地是建設用地。農業用地不能用於非農業建設。如果要蓋房子,就必須把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三條* * *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未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批準,改變林地用途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恢復原狀,並處非法改變林地面積每平方米10元的罰款。臨時占用林地,逾期不歸還的,依照前款規定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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