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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時工需要簽合同嗎?

法律分析:簽訂合同。只要建立了勞動關系,就必須訂立勞動合同,臨時性工作的勞動合同期限不得超過六個月。如果用人單位不願意簽字,勞動者可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勞動行政部門反映情況,勞動行政部門會督促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條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經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壹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就業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就業之日起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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