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言如果符合條件,可以作為口頭遺囑。主要條件是:當事人情況危急,隨時有生命危險,不能以其他形式立遺囑;有兩名以上證人在場見證。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138條
遺囑人在緊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見證。緊急情況消除後,遺囑人能夠以書面或者錄音錄像等形式立遺囑的,所立口頭遺囑無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140條
以下人員不能作為遺囑的見證人:
(壹)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和其他無見證能力人;
(二)繼承人和受遺贈人;
(三)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系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