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關於轉化型搶劫罪的認定,請參考。轉化犯是指在實施或者延續違法狀態的過程中,由於行為人的主客觀表現發生變化,使違法行為或者犯罪行為的性質轉化為犯罪或者更嚴重的犯罪,因而應當以轉化犯定罪或者按照法律規定的罪名處罰的犯罪形態。《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條規定:“犯盜竊罪、詐騙罪、搶劫罪,為隱藏贓物、抗拒抓捕或者毀滅罪證而當場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脅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這種轉化型搶劫是“先行為”後暴力,與標準搶劫即先暴力後搶劫有很大區別。是比較常見的轉化型搶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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