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羅馬帝國和元朝制定和完善法律的目的是

羅馬帝國和元朝制定和完善法律的目的是

相似之處:都是征服了廣大地區和眾多民族後建立起來的。從習慣法到成文法;不同的是:羅馬的省長擁有完全的軍事、民事和司法權力。萬國公法適用於羅馬帝國內的所有自由民。元朝的巡撫有軍政大權,但受中央政府控制。元朝的法律把全國分為四等,在政治待遇和法律地位上是不平等的。功能:羅馬法緩和社會矛盾,維護帝國統治;成為世界現代法律的先驅。《民法典》、《權利法案》、《獨立宣言》和1787憲法都受到了羅馬法的影響。陪審團制度和律師制度;各種司法原則;羅馬法影響遠至亞洲(日本、中國)等地。元朝的行省制度加強了中央集權,鞏固了多民族國家的統壹。元朝的行省制度被後世采用。
  • 上一篇:臨時工辭職怎麽說?
  • 下一篇:馬達湖風景區的發展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