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相關資料,律師調查令的法律依據是《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幹規定》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規定》第十八條規定,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向人民法院申請調查收集證據,應當提交書面申請,《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壹條明確規定,律師和其他訴訟代理人有權調查收集證據,可以查閱本案有關材料;第六十四條規定,民事案件當事人應當自行收集自己主張的證據,在法定條件下,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調查取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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