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寫下不起訴的理由。法定不起訴的情況如下:1。所實施的行為明顯輕微且無害的,不認為是犯罪。2.該罪已過追訴時效。3.通過赦免免於懲罰。4.依照刑法規定,只告訴而不告訴、不撤回的犯罪。5.被告死亡。6.其他法律和法令規定免除刑事處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不追究刑事責任。已經偵查終結的,應當撤銷案件,或者不起訴,或者終止審判,或者宣告無罪: (壹)情節明顯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三)被大赦令免除處罰的;(四)依照刑法應當告訴才處理的犯罪,不告訴或者撤回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法規規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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