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律師需要的能力。

律師需要的能力。

律師需要具備以下能力:

(1)敏銳的觀察力。律師應當註意法官、公訴人、訴訟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的表情、語氣和姿態。

(2)敏捷的思維能力。律師在法律知識的幫助下,通過提問、分析、綜合、推理、判斷,可以很快對案件有壹個全面的了解。

(3)記憶力好。要盡可能地記住相關的法律知識和案件細節,以便在辯護中巧妙運用,增強辯護效果。

(4)良好的語言能力。律師在訴訟過程中熟練、準確、簡明地表達對相關事實和法律的看法的能力。

(5)良好的溝通能力。良好的溝通能力表現在能夠掌握訴訟參與人的心理活動特點,妥善處理關系。

  • 上一篇:法律邏輯的主要內容
  • 下一篇:青島選拔幹部意味著什麽?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