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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處理仲裁後的買賣合同糾紛

法律分析:解決合同糾紛有三種方式:協商、仲裁、訴訟。這種方式是當事人根據法律和合同的有關規定,通過協商解決問題的最方便快捷的方式。其次,根據合同的仲裁條款或者事後達成的仲裁協議,解決糾紛的方式有利於案件的快速解決,相比向法院提起訴訟,降低了和解成本。當然,訴訟是解決合同糾紛最重要、最權威的方式,雖然耗時長、成本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五條買賣合同是出賣人將標的物的所有權轉移給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

第五百九十六條買賣合同的內容壹般包括名稱、數量、質量、價格、履行期限、履行地點和方式、包裝方式、檢驗標準和方法、結算方式、合同用語及其效力等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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