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森林法的規定,國家和集體森林中的樹木有林權證,當然受法律保護。
所謂“無樹證樹木”,是指農村居民在房前屋後、自留地、自留山種植的樹木,城鎮居民和職工在自己房屋庭院內種植的樹木。《森林法》第二十三條第二款規定“農村居民在自己的房前屋後、自留地、自留山種植的林木,歸個人所有。城鎮居民和職工在自己房屋的庭院內種植的樹木,歸個人所有。”也就是他們的財產權是受法律保護的。
《森林法》第三條第三款規定,“森林、林木、林地的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