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沒有人證物證打人能定罪嗎?

沒有人證物證打人能定罪嗎?

法律主觀性:

沒有任何證據是不能定罪判刑的。如果只有被告人供述,沒有其他證據,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並處罰;沒有被告人供述,證據充分、可靠的,可以認定被告人有罪,予以處罰。法律規定,壹切案件都要重證據,重調查研究,不輕信口供。

法律客觀性:

《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人,公安機關可以先行拘留: (壹)正在準備犯罪、實施犯罪或者犯罪後立即被發現的;(二)被害人或者現場見證人指認他是罪犯的;(三)在他身邊或者住處發現犯罪證據的;(四)自殺未遂、逃跑或犯罪後逃跑的;(五)有可能毀滅、偽造證據或者與他人串通的;(六)不講真實姓名和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竄作案、多次作案或者結夥作案重大嫌疑的。

  • 上一篇:托管合同實務合同有哪些註意事項?什麽是托管合同實務合同?
  • 下一篇:綿陽誌願者在哪裏報名?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