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有配合交通管理執法的義務。交通管理者對快車的查處屬於行政執法行為。他們的行為屬於行政案件查處。作為行政相對人,他們有義務配合交通管理執法。法律沒有明確授權,公權力機關做不到的,可以拒絕。
法律客觀性:
《行政處罰法》第六條適用行政處罰和糾正違法行為,應當堅持處罰與教育相結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自覺守法。第七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有權就行政機關給予的行政處罰進行陳述、申辯;對行政處罰不服的,有權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