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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界定保險代理關系和勞動關系?

保險代理關系不是勞動關系,而是委托代理關系。保險代理人與保險公司是壹種民事委托法律關系。保險代理人在委托人(保險公司)的授權範圍內,以委托人的名義向第三方(投保人)銷售保險產品,簽訂保險合同,合同中的保險責任由委托人承擔。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百六十二條

代理人在代理權限內,以被代理人的名義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對被代理人發生效力。

第163條

代理人包括委托代理人和法定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應當按照委托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權。法定代理人應當依照法律的規定行使代理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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