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其本意而言,是指合同雙方在訂立合同或標準合同提供者提供標準合同時,為免除或限制壹方或雙方責任而在合同中設置的條款。
所以說免責條款是壹種要約,意圖限制或者免除當事人未來的責任,這是壹種民事法律行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五百零六條的下列免責條款無效:
(壹)造成對方人身傷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對方造成財產損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