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級方法優於下級方法的原則
從立法的層級效果來看,位階高的法律比位階低的法律效果好,所以前者稱為上位法,後者稱為下位法。
2.特別法優於普通法的原則。
根據適用領域、主體和客體的不同,民法可以分為民事普通法和民事特別法。
3.新法優於舊法(後法優於前法)的原則
新法優於舊法原則是指同壹民事法律關系前後有兩部以上法律的,原則上適用後頒布的法律,即新法的規定。
4.強制性法律優於任意性法律的原則。
壹般來說,所有的法律規範都具有法律強制性和約束力,但具體來說,不同的法律規範的強制性程度並不相同,有強弱之分。因此,法律規範根據其強制程度的不同,可以分為強制性法律和任意性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