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工工資支付監督檢查是指人社部門和政府有關部門對用人單位支付農民工工資的日常或專項監督檢查。我國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如《勞動法》第85條、《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11條、《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18條規定,人社部門應當對用人單位的工資支付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在實踐中,人社部門除了日常檢查、舉報和專項調查外,還應聯合其他部門,在每年春節前對制造業、建築業、餐飲業等勞動密集型企業、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和無證作坊開展農民工工資專項清理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