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般情況下,民事法律行為自法律行為成立之日起生效。換言之,民事法律行為的生效時間與民事法律行為的成立原則上是壹致的。
雙方對生效時間或條件另有約定的,自時間到達或條件出現之日起生效。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壹百三十六條規定,民事法律行為自成立時生效,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行為人未經法律規定或者對方同意,不得變更或者終止民事法律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