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糾紛解決機制是指社會中的各種糾紛解決方式,以其獨特的功能和作用並存並和諧發展,構成滿足社會成員多樣化需求的糾紛解決機制。我國現行的民事糾紛解決機制主要包括和解、調解、仲裁和訴訟。解決糾紛的方式各有特點。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任務是保障當事人行使訴訟權利,保證人民法院查明事實,分清是非,正確適用法律,及時審理民事案件,確認民事權利義務關系,懲罰民事違法行為,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教育公民自覺遵守法律,維護社會經濟秩序,保障社會主義建設的順利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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