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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開庭時間有規定嗎?

法律分析:1。如果法院適用簡易程序,法院需要在三個月內結案,壹般在受理案件後壹個月左右開庭。

2.如果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案件,需要在六個月內審理。壹般案件受理後兩個月左右會開庭審理。有涉及公告送達傳票的案件,需要等到公示期滿後才能審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壹百六十壹條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以內審結。

第壹百四十九條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如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需要延長的,應當報上級人民法院批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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