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民事訴訟和刑事訴訟中當事人對法院的稱謂

民事訴訟和刑事訴訟中當事人對法院的稱謂

首先,刑事訴訟法是指國家制定或認可的調整刑事訴訟活動的法律規範的總稱。那麽在刑事訴訟中,雙方的稱謂可以分為:原告和被害人。被告,也就是嫌疑人。

其次,《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是指國家制定或者認可的關於調整民事訴訟活動、確定民事訴訟法律關系的法律規範。那麽,當事人可以直接稱為原告和被告。

  • 上一篇:民間借貸證明的借條有法律效力嗎?
  • 下一篇:哪個軟件可以免費看會員電視劇?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