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來說,
從關外時期就註重借鑒明朝法制的得失,尤其是到了皇太極時期。
形成了“參漢兼顧金”的立法原則。
即吸收明朝法制的優點,有條件地授予女真族習慣法。
在這壹原則的指導下,以明律為代表的漢族封建法律意識和原則開始被吸收到相關的法律法令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