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這個制度首先是違反勞動法的。法律禁止的,對企業經營不會有任何幫助。也有可能使企業面臨違法的風險。
第二,末位淘汰造成了企業間的不公平現象。它給了領導權力去尋租。讓他們靠主觀想法打壓那些對領導或單位不滿的人,那些看不順眼的人。
第三,這個制度不能激勵員工上進。就是讓每壹個員工壹天都慌。如果無意工作,更容易產生混日子拿工資的想法。
第四,影響企業的創造能力。員工在工作中謹小慎微,害怕犯錯,害怕被淘汰,大大限制了員工的創造力。沒有主觀能動性。大家都怕東西,不想管。企業得不到任何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