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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十種人不能進村委會?

有這10種消極行為的人不能加入“兩委”班子:

1,判處刑罰,現實表現差;

2、欺行霸市,欺行霸市,群眾反映強烈,涉及“村霸”、宗族惡勢力、惡勢力;

3.參加邪教組織,從事地下宗教活動,組織封建迷信活動;

4.受到黨紀政紀處分且未超過相關任職限制期限,涉嫌嚴重違法違紀正在接受調查處理的;

5.以暴力、威脅、欺騙、賄賂等非法手段參加或者指使他人參加選舉的;

6、長期無理上訪或組織、蠱惑群眾上訪,影響社會穩定的;

7.惡意失信行為被法院列入失信人名單的;

8.道德品行惡劣,在群眾中影響惡劣的;

9、原村(社區)幹部近3年內被責令辭職且連續兩次民主評議不稱職的;

10,患有嚴重疾病,無法正常工作等不適宜提名。

中港鎮陽光村務信息網-除惡務盡,應知應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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