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是國家機關,代表國家行使審判權,負責審理案件。指定的鑒定人是受法院委托專門從事鑒定工作的個人或機構。二者都是獨立的民事訴訟主體,有各自的權利和義務。醫院應當依法審查和使用指定鑒定人的鑒定意見,確保案件的公正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