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國家在哪壹年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

國家在哪壹年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

法律分析:《中華人民共和國通用語言文字法》於2000年6月31日頒布,並於2006年6月31日起施行。它是我國歷史上第壹部關於語言文字的法律,確立和規範了普通話和規範漢字作為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法律地位。這部法律的頒布,將語言文字的使用納入了法制化軌道,為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提供了法律依據和保障。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通用語言文字法》第壹條為了促進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規範和健康發展,使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在社會生活中更好地發揮作用,促進各民族、各地區的經濟文化交流,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 上一篇:民事法律行為有哪些種類?
  • 下一篇:如何在年底群發法務銷售顧問信息?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