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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以通過公證處斷絕兄弟姐妹關系嗎?

法律分析:不會,只要有血緣關系,他們就永遠是兄弟姐妹。這是現存的現實,也是中國民法典的規定。公證處不可能對血緣關系進行公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千零四十五條包括配偶、血親、姻親。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和外孫子女是近親屬。共同生活的配偶、父母、子女等近親屬為家庭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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