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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的法律知識從50個單詞開始。

現實是法律仍然是統治階級的工具。理想的狀態是法律是人民權利和權力的“聖經”。

扯淡——立法、執法和法律應用之間存在壹些脫節。有法不依,執法不嚴。

亂——法律適用存在時空差異,法律適用標準尚未完全統壹;地方立法和部門立法,包括司法解釋,都違反上位法。

粗略——立法技術有待提高。粗而不細的方法導致沒有原則和規則。看似有規則的地方,沒有可操作性。

法治的基本框架已經建立,精細化程度有待提高。在法治和法律意識形態方面仍有巨大的改進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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