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薪年假天數根據個人服務年限不同而不同。工作滿1年但不滿10年的職工,享受5天年假;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勞動法》第四十五條規定:“國家實行帶薪年休假制度。連續工作壹年以上的工人有權享受帶薪年假。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國務院關於職工休假的通知》“在確定職工休假天數時,應當根據工作任務和各類人員的資歷、職務等情況有所不同,最長不得超過2周。”
法律客觀性:
《職工年休假條例》第三條規定,職工工作滿1年以上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