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土地承包最新政策: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應當遵守法律法規,保障土地資源的合理開發和可持續利用。嚴格控制耕地轉為其他農用地,耕地應當優先用於糧、棉、油、糖、蔬菜等農產品生產。發包方和承包方應當依法履行保護農村土地的義務。
法律客觀性:
《土地承包法》第三條國家實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制度。農村土地承包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采取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農村土地,可以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進行承包。第四條農村土地承包後,土地所有權性質不變。承包土地不得買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