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國法律規定,離婚有兩種方式,壹種是協議離婚,壹種是訴訟離婚。如雙方能就離婚達成壹致,雙方可直接攜帶相關材料到民政局辦理離婚登記。
如果不能達成離婚協議,壹方要求離婚,那麽只能去法院起訴離婚。
起訴離婚需要以下程序:
壹是原告提起民事訴訟,向有管轄權的法院申請立案。
第二,申請立案時,需要提交身份證、結婚證、起訴狀、訴訟費。
第三,原告需要為其訴訟請求提交相應的證據,如財產證據、子女撫養證據等;
第四,法院立案後會進行調解。調解不成,法院將開庭審理並作出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