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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無辜要求離婚是否受法律保護?

妳好!由於包括性自主權在內的人身自由是壹項基本人權,大於配偶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法律保護雙方自願同居,也保護雙方維護性自主權。即使是夫妻也不能強迫同居。根據第四十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壹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1)重婚的;

(二)有配偶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其他情況下,無權要求精神損害賠償。

妳好!

夫妻同房是責任之壹,但不能強迫,只能雙方自願。

不能以對方有異房為由起訴離婚時要求對方支付精神損害賠償。

根據法律規定,分居兩年視為夫妻感情破裂,法院應判決離婚。

不能因為分居而要求精神損害賠償。

感情不和可以起訴離婚。

不能索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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