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判決後,法官會將判決書送達各方當事人。可以網上查,也可以用其他方式。如果是當事人,可以直接去法院檔案室或者委托他人查閱。非當事人的,經院辦公室領導簽字後,可自行檢查或委托他人檢查。如果妳委托的律師是妳要查的案件的代理人,律師可以憑當時的案件授權委托書直接去法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壹百四十八條人民法院對公開審理或者不公開審理的案件,應當公開宣判。當庭宣判的,應當在十日內送達判決書;定期宣判的,宣判後立即出具書面判決書。宣判時,必須告知當事人有上訴權、上訴期限和上訴法院。宣告離婚判決時,必須告知當事人在判決發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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