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斯科·羅斯科·龐德是美國社會學法學的創始人和主要代表。他的主要著作包括《社會學法學的範圍和目的》、《法哲學導論》、《法律史解釋》、《通過法律和法理學進行社會控制》。為了研究法律的目的和功能,龐德認為有必要了解法律的歷史。他將法律的歷史發展分為六個階段:
1.原始法律階段。
2.嚴法階段。
3.衡平法和自然法階段。
4.成熟方法階段。
5.法律的社會化階段,即19世紀後期以來的西方國家的法律。
6.世界法律階段是人類即將面臨的法律發展的新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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