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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產抵銷權的界定

破產抵銷權是指對破產人負有債務的破產債權人,無論給付類型是否相同,也無論是否有期限或終止條件,均有權抵銷破產人的債權債務。

各國破產法都規定了抵銷權。如日本破產法第98條規定:“破產宣告時破產債權人對破產人負有債務的,可以按照破產程序抵銷”。美國聯邦破產法第553條也規定了抵消。按照美國學者的解釋,抵銷權是指允許對債務人有債權債務的債權人以其對債務人的債務抵銷其對債務人的債權,使沒有抵銷權的債權人得到更好的清償。《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三十三條規定:“債權人對破產企業負有債務的,可以在破產清算前抵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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